人文医学是我校在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的目录外二级学科,由医学人文学院牵头,联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医药管理学院、医疗保障学院、外国语学院、通识教育部、护理学院、临床医学院等相关资源,面向国家与山东省医疗卫生发展需求,开展人才培养、科研与社会服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掌握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专业技能,熟悉科学研究的基本环节,能够从事本专业相关科学研究、教学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事业心和为科学献身的精神,身心健康。
2、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掌握人文医学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熟悉本专业研究方向和发展动态;具有从事专业领域科学研究、教学能力。具有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3、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期刊,能适应本专业学习、研究和学术交流的需要。
人文医学的学科研究范围包括医学伦理学、医事法学、医学心理学、人文医学教育等。
人文医学的课程主要包括:
公共课程:英语、思想政治理论课。
核心课程:伦理学原理、医学人文学、医学法学、医学心理学、生命伦理学、医学与哲学、医学社会学、医学统计学、医学史等等。
(二)生源要求和选拔方式
应具备与医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具备较扎实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知识,外语基础和初步的科研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较强,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
考试科目:①政治理论;②英语;③西医综合。
复试科目:人文医学(参考书:《人文医学导论》,张大庆,科学出版社(2013)、《医学人文》,张大庆,人民卫生出版社(2016;国家住院医师规培公共课程教材)
相关教材、书籍和文献)。
选拔方式按教育部招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有关规定和学校的相关实施办法执行。
(三)课程体系的设计方案及依据
根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学时制,统一设置若干门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另设置必修环节。学位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
选修课为本专业不同研究方向的硕士生所选修的课程,由导师根据研究方向和研究生具体情况在培养计划中注明。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选修课由研究生部统一安排授课,没有安排集中授课的专业课及部分选修课由导师或指导小组负责授课。
必修课:
1.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3学分
2. 第一外国语 3学分
3. 学位基础课 3门9学分
4. 学位专业课 2门6学分
5. 参加学术讲座及作综述报告 2 学分。
学术讲座为硕士研究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术氛围,增强他们对科研的兴趣;能够使他们开阔眼界、活跃思维、了解相关学科的学术前沿和未来发展趋势,提高他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采用两种方式:
(1)参加学术讲座或学术讨论会 1.0 学分
参加学院或学校组织的学术讲座 0.3学分/次
参加省级以上学术会议 0.4学分/次
(2)综述报告或研究进展报告 1.0 学分
要求硕士生在读期间做综述或课题报告2次,其中至少在学科或中心研究生论坛报告1次。
在本学科做综述或研究报告 0.4学分/次
在医学院研究生论坛做综述或研究报告 0.6学分/次
在省级以上学会做综述或报告 0.8学分/次
6. 社会实践 2学分。
实践方式为社会调研,要求在第四学期前完成。具体的考核办法为主要根据所作的社会调研撰写一份调研报告。
选修课:不少于 6学分。
1、实验技术课: ≥3学分
从医学院开设的技术平台课中选修。
2、科研基本训练相关理论课 3学分
(课题不需要者,经导师签字同意,可提交免修申请)
补修课:2学分
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研究生未修过而必须补修的本专业本科生必修课1-2门。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及研究生学习的学位课程中有与应补的课程科目相同,且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以免修。
(四)培养和学位的基本要求
本学科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为导师负责和学科集体培养相结合,鼓励与交叉学科共建导师组进行集体指导。硕士生也可到外单位进行学习和研究,由导师临时邀请外单位专家协助指导或合作培养。
研究生培养过程相对划分为课程学习阶段和论文工作阶段,课程学习一般要求一年半内完成。
1、科研时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一年半。
2、开题报告:开题时间为第二学期。
开题前必须完成对不少于30 篇相关文献的综述,由导师组 3 位及以上成员进行审核,并给出评定、备案。
开题报告必须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由学科负责人或导师(指导小组负责人)组织 3~5 名相关学科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评议。开题报告内容包括选题的目的、依据,目前国内外进展的状况,研究的基本内容,采用的方法与手段,预期达到的水平,科研的条件,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进度安排,与本课题有关的工作积累、已有的研究工作成绩;经费预算等。开题委员会专家对上述汇报给予评议,开题报告要求有文字记录备案。
3、中期检查:
研究生在开题后的论文研究阶段,必须向导师组(含相关专家)进行至少 2次以上论文中期报告,考核组在审核原始资料和听取汇报的基础上给出评价,并对今后工作给予指导。中期检查要求有文字记录备案。
4、预答辩:
在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前 1个月,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进行公开预答辩。
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预答辩所有要求(包括程序、时间)与正式答辩相同,有关预答辩工作按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5、学术论文发表要求:
硕士生在读期间须作为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及以上公开出版学术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论著 1 篇(被接受发表(清样)),且作者第一单位须是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学位论文相关内容论著 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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