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管理学院关于2016届毕业论文重复率个人保证、检查办法的通知
日期: 2016-05-20   来源: 医药管理学院   浏览量:

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就2016届毕业论文重复率个人保证、检查办法通知如下:

由学工办协调,将各专业拟申请答辩毕业论文的学生名单及论文题目汇总,报各专业主任备案,截止时间为5月27日。逾期不交者各专业有权不安排答辩。

学 生在提交毕业论文的同时应出具“论文原创性的保证书”,必要时论文指导老师可以要求提交权威机构的“查重报告单”原件。论文指导老师负有把关的职责,签字 前要通过“大雅相似度分析”(即论文检测系统)对毕业论文重复率进行全文检查,重复率不高于20%方可允许答辩,对不合格者有权拒绝签字。

各专业毕业论文答辩时间为5月27日——6月12日之间,具体时间由各专业自行协调安排。6月15号之前将成绩报办公室备案。

毕业论文答辩结束后,学院通过 “大雅相似度分析”(即论文检测系统)和知网检测系统对答辩通过的毕业论文重复率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者将毕业论文成绩定为0分。

医药管理学院

2016.5.20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619号 邮编:271000

电话:0538-6229711 邮箱:glxy@sdfmu.edu.cn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医药管理学院